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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专〔2008〕68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函〔2008〕15号)的精神,结合我省留学人员科技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把项目资助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5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07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申报社科类的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具体要求见《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66号)。
二、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的申报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
(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四)每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由上报单位人事处验看原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五)去年获得资助项目的单位,同意经费匹配的文件;
(六)相应数据软盘或光盘1张 (内含:1.每位申报人员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word文件;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word文件)。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均可从“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或“浙江省留学人员与专家信息网”(www.zjlx.gov.cn)上下载。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二)请各地、各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三)2007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这次不得申报,所在单位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尽快按要求填报总结表。
报送地址: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5房间), 邮编:310025,联 系 人:诸葛晓荣,联系电话:0571-88394815,传真:0571-88394815,电子信箱:zgxr@zjlx.gov.cn
附 件:1、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人事 经费资助 留学人员 通知 |